大会现场。
11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了《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
市经济信息委主任蓝庆华介绍,修订草案在加强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方面,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优化税费征收流程;强化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信贷、上市、供应链金融、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方面支持力度。
在创业创新和市场开拓支持方面,修订草案提升了创业综合性服务水平,完善创业支持政策,鼓励投资创办中小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强科企合作,强化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增强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大政府采购等方面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在服务措施和权益保护强化方面,修订草案完善了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公益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策供给、要素保障,完善政企沟通及诉求响应机制。强调政府守约践诺,建立欠款清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短板,修订草案也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三方常态化对接机制和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修订草案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畅通金融服务通道,提升金融服务时效性和可获得性。鼓励金融机构深度挖掘自身金融数据和外部信息数据资源,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等外部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
修订草案还结合我市“企业吹哨、部门报到”专项行动,完善了中小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构建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建立健全诉求首接负责、分派、督办、反馈、评价制度,快速响应中小企业诉求,及时解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