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重庆市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未来3年我市将实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
《方案》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要在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机制、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要素管理、强化关键环节和领域管理、保障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安全四个方面下功夫。
在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机制方面,医疗机构将进一步健全院、科两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探索完善“以质为先”的绩效管理机制;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在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要素管理方面,医疗机构将开展手术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降低手术并发症、麻醉并发症等负面事件发生率。
在强化关键环节和领域管理方面,以门诊为例,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优化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和多学科门诊(中西医联合门诊)诊疗服务。到2025年末,二级医疗机构至少开设1个多学科(MDT)门诊,三级医疗机构至少开设3个多学科(MDT)门诊。《方案》还提出,医疗机构要提升合理用药水平,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到2025年末,医疗机构门诊处方审核率将达100%,医疗机构门诊处方审核合格率达90%及以上。
在保障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安全方面,探索专病中心建设,为患者提供重大疾病诊疗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