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证照分离”“免审即享”……近些年来,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转向“好办易办”的趋势明显,不仅方便了老百姓,也提高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纵览各地数字政府创新举措和实践做法,这背后为我国迈入数字政府建设新阶段打下了坚实基础,也进一步加速了我国政府的数字化转型。
今年以来,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势头更加强劲。前不久,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意味着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有了总规划、总方略、路线图,迈上了改革发展的快车道。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将带来哪些机遇?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名专家学者,解读《指导意见》背后的深意。
发展目标明确
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
数字政府是指在现代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技术支撑下,政府机构日常办公、信息收集与发布、公共管理等事务在数字化、网络化的环境下进行的国家行政管理形式。
《指导意见》提出两阶段工作目标,其中到2025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产业室主任、研究员魏琪嘉表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势所需,是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亟待从制度设计层面予以统筹解决,出台全国层面的指导意见时机已经成熟。
魏琪嘉认为,《2020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里中国的电子政务发展排名就印证了这一点。2020年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排名比2018年提升了20位,其中核心指标“在线服务指数”由第34位跃升至全球第9位,迈入全球领先行列。他还表示,我国数字政府整体处于快速发展、不断探索完善的阶段,创新实践不断丰富、应用场景也在不断丰富。当下有为、未来可期。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王伟玲表示,数字政府是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
王伟玲介绍,《指导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数字政府建设部署安排的具体行动,为在全国范围内凝聚数字政府建设共识指明了方向。她同时表示,内容详细擘画了数字政府建设蓝图,力图到2035年有效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数字政府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研究员、处长胡拥军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凝聚了“为什么建设”的高度共识,指明了数字政府建设是数字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解决了中长期数字政府建设的认识论问题;
布局了“建设什么”的实践导向,明确了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的建设框架,解决了中长期数字政府建设的实践论问题;
指明了“怎样建设”的原则要求,强调要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加强党中央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成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全国一盘棋的统筹推进机制,解决了中长期数字政府建设的方法论问题。
供给优质服务
给群众和企业带来实实在在变化
《指导意见》提出,数字政府建设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对此,胡拥军表示,数字政府建设,基础是建平台,要义是关注群众体验,要以“人民需不需要、满不满意”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评判标准,既要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所急所忧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依托数字政府建设重点攻克长期性普遍性的公共服务问题,也要注重发挥大数据优势明见未形,精准发现“应享未享”的公共服务,及时打通公共服务连接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甚至最后一百米的渠道。
胡拥军认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兴业利企的核心是为行业提供放水养鱼的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必不可少的优质要素。
一方面,数字政府建设要为数字经济发展“优环境”,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制定更加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创新协同治理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分类清理规范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建立完善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参与、有效协同的数字经济治理新格局,形成治理合力,鼓励良性竞争,维护公平有效市场。
另一方面,数字政府建设要为数字经济发展“优要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社保、城市大脑等数字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拉动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政府建设通过引进和培养数字技术领军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建设运营团队,形成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人才溢出效应。
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王蕤看来,一方面,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好数字政府,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能够增强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同时,避免企业和群众办理证明中的“来回跑”现象,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另一方面,发挥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火车头作用。建设数字政府,是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潜能、应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挑战的现实需要,依托数字技术为政府数字化建设提供创新型解决方案,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数字经济治理的能力,从而有效解决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对数字社会、数字生态也同样需要发挥政府的履职作用,为数字社会、数字生态建设做好保障。
数字化转型新趋势
七方面重点任务开创新局面
《指导意见》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七方面重点任务: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在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王伟玲表示,数据开放和共享是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议题,为有效平衡发展与安全,加快释放政府数据价值,建议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抓好机制建设。积极推动破除数据共享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大数据共享的广度和深度,推动部委数据向地方有序回流,让数据滋润经济社会运行各个领域。推动政府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探索数据资源配置定价机制,鼓励数据要素按劳分配制度建设,打造数据共享流通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数据安全有序流通。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加快出台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共享的责权利,让利益相关方在法律约束下履行政务数据共享的义务和责任。研究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提供有效指导。
三是抓好考核评估。深化政府数据开放利用,建立并完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利用体系,通过引入第三方与社会媒体、公众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既要提升数据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又要保障数据安全和公民隐私。
魏琪嘉表示,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简单的“政府管理+信息化”,更不是“信息化+政府管理”。统筹好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和宏观经济治理效能提升,是巩固两者良性互动局面的重要前提。
他同时指出,目前在政务数据共享、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以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是贯彻好顶层设计文件。进一步加强整体谋划,深入贯彻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指导性文件,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管、运体制机制。
二是强化数据治理不断提升数据治理的水平。以业务协同为牵引,加强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积极推进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数据共享规范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是不断探索并巩固有关应用场景。聚焦政府履职需要,不断完善各类应用场景实践,全面提升网络支撑能力,有效满足数字政府建设需求。
四是兜住安全底线。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