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在答复“关于保障非‘双一流’等高校教育经费”的相关提案时指出,中央财政通过中央高校预算拨款体系和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持各级各类高校发展,在分配资金时,重点考虑在校生人数、校舍面积、学校数量、困难程度等基础性因素,在保“人头”、保运转、保资助等方面对“双一流”高校和非“双一流”高校一视同仁,较好地支持了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
教育部介绍,中央财政始终高度重视提升高等教育事业整体水平,引导和支持地方加大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在分配资金的同时,相关资金充分考虑中西部地区等情况,向薄弱环节和困难地区予以倾斜支持,较好地促进了高等教育公平。2020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用于中西部地区的占比达84%。
对于提案提到的“强化‘双一流’高校和学科的绩效考核和动态评估”,教育部称,目前该部正在研究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评价办法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世界一流为目标,聚焦人才培养、创新能力、服务贡献和影响力等核心要素,立足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强调中国特色和质量水平,突出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和改革创新力度,既注重投入产出效益的绩效度,也评价周期内整体建设与学科发展的增值效果,建构多元多阶多维的“双一流”建设评价体系:
一是坚持定性和定量结合,统筹评价院校大学功能、内涵发展及特色建设上的成效。
二是将成效评价与过程监测结合在一起,形成评价、诊断、改进“三位一体”。
三是实现存量评价模式向存量评价与增量评价相结合的模式转变,重视对成长性指标的评价,引导建设高校和学科关注长远发展,统筹近期与中长期建设。
四是采取高校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多主体多阶段的系统性综合评价机制。(记者 钟煜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