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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

2019-12-09 08:47:22  来源:重庆晚报

日前,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通知》。记者了解到,我市将支持开展社区家政服务,落实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为合格的家政服务人员免费发放“居家上门服务证”等。

支持提供免费岗前培训

在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方面,鼓励符合条件的院校紧贴产业发展需求,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组织职业院校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通知提出,到2022年,全市培育3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实现主城各区、其他区县政府驻地城区家政服务培训全覆盖。

同时,通知明确,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鼓励员工制家政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员工制家政企业依法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家政服务人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支持开展社区家政服务

在支持开展社区家政服务方面,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参照居民收费标准缴纳。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区县可减免租赁费用。

此外,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优先满足高龄、失能、失独、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鼓励非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在社区备案归集信息,并开展相关职业培训。

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

通知提出,加强社保补贴等社会保障支持。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家政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时,鼓励家政企业为家政服务人员统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意外险等。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各区县政府通过开展岗前培训、“回炉”培训、依托职业院校及社会团体开展培训等方式,为合格的家政服务人员免费发放“居家上门服务证”,并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实施诚信监管。(记者 何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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