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陈维灯 实习生 周传勇)11月19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合川区生态环境局获悉,为从源头减少污染行为和污染物排放,切实保护嘉陵江、渠江、涪江(以下简称“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合川制定并印发了《合川区三江流域环境保护负面清单(修订)》,将对29种项目类别进行严格管控。
“在空间布局环境管控方面,除现有园区拓展区外,严禁在嘉陵江干流沿岸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严禁在渠江、涪江、小安溪、南溪河流域范围内新布局化工园区。”合川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在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20公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20公里范围内沿岸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以及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风险的工业项目。
此外,在嘉陵江、渠江、涪江流域及重要功能湖库周边,工业园区各组团,禁止新建扩建化工、造纸、印染、化学原料药、电镀、铅酸电池、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排放重金属的工业项目。城市建成区主导风向上风向20公里,下风向10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电厂、水泥、冶炼、粉磨站等工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煤、重油等高污染工业项目。
“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从事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生态红线保护用途。”该负责人介绍,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地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生态红线区域内存在空间重叠的,从严从高进行管理。
特别是在合川大口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嘉陵江云门-利泽段)将禁止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内(嘉陵江云门-草街段)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生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