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三治”融合抓改革 构建乡村善治新格局
永川161个乡贤评理堂打通乡村基层治理脉络
评理员陈久述(左二)正在调解。(永川区政法委供图)
这是永川区临江镇最出名的院子。
远远望去,荷塘绿树,明黄色的民居上挂着一块牌匾,写着几个大字——久述乡贤评理堂。院子旁是一池清波,鱼塘的一角立着一座小巧的评理亭。
院子的主人陈久述是当地的乡贤评理员,他告诉重庆日报记者:“发生矛盾纠纷,当地村民就找我们评理员评理,基本不出院子就能解决。”
在永川区,像陈久述这样的乡贤评理员现有161位。他们在党组织领导下发挥引领乡风文明、普及法律政策、调处矛盾纠纷、反映社情民意、倡导移风易俗作用,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形成了依法治理、以德治理、民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善治新格局,成为创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一个典型案例。
引导“新乡贤”群体发挥矛盾纠纷调解制度性作用
“近年来,农村各类矛盾纠纷日趋复杂突出,对传统的基层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了挑战。”永川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调研发现,永川区农村社会的各类矛盾纠纷,既有家庭和邻里矛盾,也有涉及宅基地、土地承包、项目征地、林地收益等经济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环境保护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新型矛盾。
面对这些矛盾纠纷,永川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性建立以乡贤评理堂为载体的实体化公共治理空间,在基层党组织引领下引导“新乡贤”群体发挥矛盾纠纷调解的制度性作用,积极回应了当下基层治理的新挑战。
“永川区农村人口净流出伴随着大量农村的年轻人‘离土又离乡’,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居多,导致农村社会治理人才短缺、社会治理主体弱化。”该负责人说,农民群众在农村事务中“失语”,重义轻利的乡村道德观念被侵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普遍存在,这些问题都呼唤“新乡贤”群体回流并积极参与治理。
为此,永川区尝试从中国传统善治文化中发掘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思路,从新乡贤群体中提炼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举措,以乡贤评理堂建设作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基层善治体系的重要一环,开启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尝试。
161个评理堂让群众“找得着”“帮得上”
“几次婚姻在一起,分分合合笑死你……”今年9月底,永川区临江镇隆顺村乡贤评理员陈久述坐在乡贤评理堂里,在自己工作记录本的最后一页,写下了这首打油诗。
当天,陈久述接到一通电话。原来,该镇的屈某和女朋友朱某“扯皮”了,陈久述赶忙前往调解,化解了这起矛盾。
“写笔记除了记录整个调解过程,我还习惯把调解中的做法和感悟归纳总结成打油诗。”陈久述说,自己当调解员10多年了,从前年初开始,每调解一起案子写一首打油诗,目前已经写了205首。
陈久述的“诗派调解”方法在村里很是管用,陈久述这个名字也越来越有名气。村民们有了矛盾,都会第一时间来乡贤评理堂,找陈久述评评理。
其实,在永川区像陈久述这样的乡贤评理员如今已增加到161位。同时,也有161个“乡贤评理堂”在永川各村社挂牌开张。这些“乡贤评理堂”,有的在文化中心、法治大院等聚居点布局建设,有的依托公共服务中心、综治调解室等现有场地因地制宜建在群众身边,让群众“找得着”“帮得上”。
乡贤评理员成为组织动员群众的可靠力量
该负责人介绍,为通过创建乡贤评理堂,积极构建乡村善治新格局,该区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乡贤评理堂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建设的161个乡贤评理堂确定为基层党支部实践活动阵地,强化乡贤评理堂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强化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民主自治方面的功能。
“乡贤评理员们从群众中来、由群众推选,进得了家门、坐得下板凳、拉得上家常、建得起感情,对邻里知根知底知想法,能做到问寒问暖问民情。”该负责人介绍,永川区积极支持乡贤评理员参与村(社区)“两委”自治,村(社区)“两委”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大活动、实施重点项目要邀请乡贤评理员参与,让乡贤评理员成为基层党组织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可靠力量,带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最大限度把基层群众组织起来、把基层力量凝聚起来。
像陈久述这样认真负责的乡贤评理员们,打通了永川区乡村基层治理的脉络,让“大事共议、实事共商、好事共办”成为乡贤评理堂的生动写照。乡贤评理员群体已成为乡村治理的“草根精英、民间力量”,推动崇德尚法,带动公序良俗,成为德治法治自治融合统一体,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特色品牌。
据统计,2019年,全区乡贤评理员直接走访群众58万户次,收集反映社情民意2119条,组建守楼护院巡逻队56支,牵头创建了平安示范大院41个。
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保障作用愈发凸显
“不是谁都可以当乡贤评理员。”该负责人称,围绕乡贤评理员“二十字素质标准”,基层党组织通过院坝会议、广播电视、户外海报等形式广泛动员,按照群众推荐、村民评议、村居公示、镇街复核、社会公示、部门审定、颁证授牌“七步遴选程序”层层选拔、个个把关,经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专题培训后,颁发上岗证件。
“乡贤评理员必须接受政法部门的专业指导,明确工作职责,以制度规定赋予乡贤评理员参与乡村治理的权利义务。”该负责人介绍,乡贤评理员是群众身边的普法宣传员、乡贤评理堂成为乡村院落的普法主阵地,带动乡村逐步形成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氛围,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保障作用愈发凸显。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区乡贤评理堂开展“法治茶话会”普法活动1325次,参与群众超过12万人次,成功化解了3811件矛盾纠纷。(记者 黄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