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河南省教师队伍岗位管理、职称评审和人才引进等进行改革,通过优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完善教师评价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等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在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全面下放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权限,把高级下放到省辖市,中级下放到县(市、区);对优秀教师和农村教师再进行倾斜,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不受结构比例限制,越级或评聘高级教师职称。其中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实行倾斜政策,凡在农村任教30年,距退休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认定一级教师。教学点的教师可直接评聘一级教师。
在优化岗位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高校“员额制”改革,拓宽高校岗位设置基数。对纳入员额制管理的人员,在人事管理诸多方面与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对待;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适当提高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及教研室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在人才引进方面,意见提出落实高等院校用人自主权,简化高校人才引进程序。搞活职业院校用人机制,探索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岗位办法,打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院校任教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