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解决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无规划、规划不足、应建未建、挪作他用等问题,银川市日前启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并明确规定,在建小区建设规模达到规定标准但未规划幼儿园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建设项目综合验收。
根据日前印发的《银川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川市已规划批复但未开工建设的城镇小区中,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的,相关部门将重新审核其建设规划,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开工建设;已建成的城镇小区未规划配套幼儿园或原规划配套幼儿园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须依标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零星分布的住宅小区幼儿园短缺问题,银川市将统筹考虑规划新建幼儿园,以确保提供足够的普惠学位。
同时,银川市还明确,配套幼儿园应与城镇小区同步依标依规建设,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对有幼儿园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者未列为首期建设项目的,将责成开发建设单位限期完成配套幼儿园建设;对缩建少建的,将责成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