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技工院校虚假宣传、随意招生、篡改学籍等违规办学问题,江苏近日开展专项治理。问题严重,尤其是隐情不报、不如实反映的技工院校,将被撤销各类支持,消减、取消招生计划,直至停办摘牌。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印发《全省技工院校规范管理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从招生、学籍、教学、资助、安全5方面提出27项治理重点。
招生管理方面,江苏将重点查处招生简章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备案,或实际情况与备案的招生简章不一致;未向家长和学生明确告知学生在人社部门注册学籍,不能获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虚假宣传或各种承诺骗取生源;招生计划与实际办学能力不匹配,未经主管部门汇总并报省级人社部门审核;雇佣招生代理招生或有偿招生;未按国家和地方标准及程序收费,未公示学费标准并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巧立名目,赚取代办差价等5类问题。
学籍方面,制作虚假学籍档案或任意变更、篡改学籍档案;不按学制分类注册学籍,将不同学制的学生混班注册,新生登记表不按学制分类填写,未经学生本人和家长确认签字;联办校学生未在招生录取学校登记注册学籍;在校学生同时拥有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等乱象,也将受到重点治理。
江苏要求,技工院校须全程使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电子注册,统一编码,完善所有信息资料,确保真实有效,实时接受各级人社部门监管。学校要定期通过校园网站、微信、QQ、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家长公布自查和整改情况。江苏将通过“江苏人才信息港”平台,实时发布技工院校政策、招生计划和开办专业,以及举报电话、投诉查处等情况,公开曝光问题学校。
对违规办学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江苏将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奖、撤销内涵项目建设、消减招生计划等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学校或个人要“亮红灯”“掏红牌”,严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问题严重,尤其是隐情不报、不如实反映情况的技工院校,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撤销省市县各类项目建设规划及资金支持,消减、取消当年招生计划,直至停办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