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
天津教师队伍建设6项改革举措包括: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设立高等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加大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深化高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由高校自主设置教师、科研、教学辅助、综合管理等人员岗位;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制度,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岗位设置、职称比例等核定到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教育实际统筹调配,支持编制紧缺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师范院校支持力度,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教师;启动职业院校名师名校长评选认定工作,遴选100名校长开展“领航校长”专项培训,遴选1000名骨干教师开展“工匠英才”专项培养;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