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聚焦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摸排、分类治理,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方案要求,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经济适用房、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等小区,幼儿园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或小区配建幼儿园合同签订为移交的配套幼儿园,应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办成公办园。对幼儿园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可采取租赁、购置、置换、捐赠、购买服务等方式,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
根据方案,今年6月底前,完成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9月底前,完成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各市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