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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股改”:股权固化可继承

2018-11-26 11:27:30  来源:农民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兵李文博)交易内容涵盖丰富,交易进场“应进必进”,街道、社区与省、市、区五级联动;3年来累计交易469笔,交易额达1.1亿元……近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召开,与会代表在参观禄口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时,纷纷为其规范、高效的市场运作点赞。而这只是江宁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股权固化、股份继承等权能改革,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一个剪影。

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江宁区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紧扣关键环节,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成效不断显现。截至目前,全区193个涉农村(社区)进行了成员界定,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6.136万人,农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完成股份量化30.8916亿元。共建成1个区级和10个镇街交易市场,累计交易额达9.37亿元。

摸清“家底”好办事,江宁区全面清查镇、村、组三级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全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实测实查,对农村集体不动产四至、空间位置等进行实地测绘,对农村集体资金和资产资源经营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确保账证、账实相符。

针对农民“离土不离乡、离乡不离土、离土又离乡”等多种情况存在,是否确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资格唯一、群众认可、公开透明”原则,江宁区综合考虑户籍、土地承包、对集体积累贡献等多种因素,通过开展户籍调查、人员核对、公示确认等程序界定成员资格。具体操作上不搞“一刀切”,而是实行“一镇一策”或“一村一策”,确保集体成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江宁区在城镇化程度较高、外来人口较多的地区,鼓励以户为单位,将股权量化到人、固化到户,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户内新增人口可按章程获得集体成员身份和户内股权份额。现阶段,有偿退出股份的,仅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或由本集体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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