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实施多项政策,使全省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到2035年有大幅提升。《意见》特别提出,要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让教师成为令人尊重和羡慕的职业。
《意见》明确了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明确提出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意见》提出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落实乡村教师差别化补贴政策,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
《意见》对高校教师薪酬制度进行了改革,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高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为确保《意见》政策举措落地见效,辽宁将强化经费保障,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强化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督查督导,其结果将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