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惊人的深度,就没有美丽的水面。
前一段,老师在讲习近平改革思想时谈到:农民工市民化是下一步改革的“牛鼻子”。当时,还不太理解。直到这两天读了习近平写于2005年的《以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有效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一文,才豁然开朗。
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农民工问题就是这样。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涉及人数最多的城镇化进程。相伴而生的,则是一个既特殊又普遍、既遥远又贴近的新兴群体——农民工。城市人对这个群体的情感,也最为复杂,有亲近、包容的一面,也有疏远、排斥的一面。但无论怎样,这个群体都必须面对——它太庞大了,2017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7亿人,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2012年的35.3%增长到2017年的42.35%,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这几年,一些学者从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寻找理论源泉,来论证农民走向市民化的必然性和具体路径,取得了不少成果。比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恩格斯也认为,“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的消灭不仅是可能的,它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直接需要。”还有一些学者借鉴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和托达罗的人口迁移模型,也对这个城乡之间的“夹心层”做了大量研究,认识在不断深化。
工作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对农民工问题自然很关注。记得在2002年,就最早为农民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鼓与呼,采写了《农民工当不了全国人大代表?》的专题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2003年,又推出了《广东代表领衔呼吁——尽快修改选举法让外来工当代表》的系列报道,并一直追踪到五年后胡小燕首度当选;2007年,和同事们一道深入一线几十天,推出了《第二代农民工调查》,获得了广东新闻奖和“中国农民工健康好新闻特别奖”……但说实在的,这些都局限于一时之思、一地之见,罗列事实多,丝析发解少,感性认识多,把脉开药少。也正因为如此,乍一听“农民工市民化是下一步改革的‘牛鼻子’”,还真有点嘀咕——“农民工市民化”确实非常重要,但算得上“牛鼻子”吗?
疑虑的当口,恰好读到了习近平十多年前的这篇论文——《以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有效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文中讲了八个方面:一、着力做好本省农民工的工作,使“农者有其地”;二、“新温州人”等称谓的出现,使“来者有其尊”;三、及时足额兑现劳动工资,使“劳者有其得”;四、兴建一批“安心公寓”,使“工者有其居”;五、扩大政府的公共服务,使“孤者有其养”;六、享有民主政治权利,使“优者有其荣”;七、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使“力者有其乐”;八、壮大工人阶级队伍,使“外者有其归”。他还特别写道:要不断深化上述八个方面的实践,关键还在于“政者有其为”!真是醍醐灌顶,这篇十多年前的文章早讲清楚了:农民工市民化问题举足轻重!它既是共同富裕政治理想的根本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升级转型的必然趋势,既是发展成果惠及农民的重要方式,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由之路。从某种程度上说,它就是改革的导航仪、晴雨表、风向标。
这篇文章真是洞见症结——政者有其为,才是至要中的至要,根本中的根本。因为,农民工市民化的现实困境比想象中严重得多:首先,农民工作为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存在诸多缺陷,比如农民工就业的限制明显多于都市人,有些岗位毫不客气地将其拒之门外;其次,城市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明显“低看一眼”农民工,比如在购房、医保、子女读书等方面,多数地方还是没有一视同仁;再次,部分城市居民的偏见也构筑了一条鸿沟,比如认为农民工市民化就会抢饭碗、占板凳、分资源;此外,文化素质的差异也导致农民工难融入城市,比如他们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常常与都市人产生隔阂。而根据有关方面的测算,2015-2020年,广州市解决150万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的费用约1490.7亿元,平均每位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约9.9万元。想想看,这么多的困境,这么大的成本,谁来破局?谁来承担?谁来谱新篇?只能是政府、为政者!如果把市民化的难题,交给农民工自己来解决,那就是惰政、那就是踢皮球、那就不是以人民为中心,农民工怎么能扛得起这个重担?!如果拿市场化作借口,那也是典型的不作为——市场化并不包治百病,“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不能什么事都一揽子推给市场。记得习近平2007年就说过,要把农民工子女教育作为全民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就读为主”的原则,创造一个平等、良好的教育环境。为什么要强调“全日制公办学校就读为主”?就是要政府有担当,不能仅靠市场化的“民办学校”来担责。
其实,这篇文章还给我们绘就了时间表和路线图——能做好那八个方面,农民工市民化的难题就迎刃而解了。当下,我认为在“有序”的前提下,最急需的是“敞开三道门”——
一是逐步把“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大门向农民工敞开。住者有其居,这是在一个城市扎根的基础,也是有尊严奋斗的体现。没有居、没有屋,那只能叫漂泊。近二十年来,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我国不少城市兴建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事实证明,较德焯勤,很得民心。农民工,也是城市的建设者,也是城市中的低收入群体,是不是也应该享受廉租房呢?是不是也应该允许他们购买经济适用房呢?政府应该有这个决心和诚意,让农民工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在一些发达城市,还应该尽早考虑放开农民工购买商品房的限制——打击炒房不该殃及农民工。住房是农民工的定心丸,有了住处,就会考虑定居,这是市民化的关键一步。
二是尽快把“全日制公办学校”的大门向农民工子女敞开。这些年,农村留守儿童的悲剧一次次上演,城市“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教育也饱受质疑……教育权利的公平,是最基础的公平,农民工的子女理应同城里的孩子一样受到好的教育。地方政府要千方百计加大对公办学校的投入,鼓励其想方设法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给予城市孩子一样的教育权利。对于在城市读书的农民工子女,还要允许其在居住地办理学籍,而不是“读书在城市,学籍在家乡,两头都不靠”。解决了农民工子女入学这个大问题,就像饮了宁神汤,会为市民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早日把社保的便利之门向农民工敞开。前些年,一些农民工考虑到自身经济压力比较大,所以在城市参加社保的意愿比较低,部分企业家也以此为由不给农民工买“五险一金。近几年,国家采取强制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参保问题。但,社保使用过于麻烦的问题依然存在,社保卡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国通用,需要“提速”解决。特别是农民工医保的问题,要区别对待、重点考量,否则就会出现农民工因病返乡、因病致贫。这方面,可以考虑专门设立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以保障农民工及时就医。有倾斜,有便利,就会产生凝聚力、向心力,为市民化扫清路障。
当然,农民工市民化千头万绪,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各方共同努力。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共同场域形塑共同习惯,共同习惯形塑共同场域。因此,市民要与农民工热切互动、政府要与农民工畅顺沟通、市民要与政府无缝对话,逐步成“一家人”共有的城市特质、气质、素质。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是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的牵挂。一起奋斗吧,愿那乡愁在,愿那市民梦不再远……
(作者李宜航,系中央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修班〈第1期〉学员,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羊城晚报社副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