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美丽乡村建设率先打造“两区七点”
示范带动到全域推动,实现“村强民富、景美人和”
常报全媒体讯 我市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牵头开展全市美丽乡村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昨天下午,我市召开市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蔡骏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许峥、市政协副主席胡伟出席会议,会议下发了《常州市美丽乡村示范区(点)规划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美丽乡村示范区(点)建设进行了部署,并明确了建设进度。
当前,我市将重点做好“两区七点”示范建设,分别为:溧阳美丽乡村示范区、金坛美丽乡村示范区,以及深溪岕村、牛马塘村、仙姑村、梅林村-东南村、陡门塘村、查家村、殷村。计划由点上示范,逐步实现全域推动。
实现目标:“村强民富、景美人和”
据了解,我市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区(点),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尊重乡村地区发展规律,让村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意见》以实现“村强民富、景美人和”为目标,明确了必须坚持的6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坚持聚焦富民,实现乡村繁荣发展;坚持科学规划,突出乡村空间特征;保护生态人文,突出特色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坚持辖市区为主体,统筹协调推进。
总体分类:分人文特色型、自然生态型等4种类型
结合现状资源特色与村庄发展导向,《意见》明确,将因地制宜建设人文特色型、自然生态型、现代社区型、整治改善型等美丽乡村示范区和美丽乡村示范点。
人文特色型指在传统文化、民俗风情、乡土建筑、历史风貌等人文资源方面具有一定底蕴、代表性突出的乡村;自然生态型指在山水、田园、湿地、森林等生态资源方面本底优越、代表性突出的乡村;现代社区型指在空间建设方面经过一定规模的改造和重新建设、聚居模式从较为分散的自然状态转变为集中状态、设施完善、功能现代的乡村,其中某些乡村还呈现出一定的城镇空间意向或承担了较为多样的城镇功能;整治改善型指在发展过程中主要面临村容村貌整治、环境改善任务的乡村。
把握重点:兼顾民生、产业、“三农”融合
蔡骏在会上要求,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区和示范点要把握三个重点:聚焦富民是核心,产业发展是基础,“三农”融合是关键。他要求,下一步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规划引领、坚持标准;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市区主体、部门配合;创新机制、多元投入;避免误区、保持原色;示范带动、全域推进。志宣 刘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