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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

2017-06-21 16:46:31  来源: 重庆日报   作者:SystemMaster

南川区鸣玉镇河道整治工程

6月20日,南川区高规格召开全区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四大班子一把手挂帅推进,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

南川区委书记李明清强调指出,水是生命之源,治水就是治命。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增强生态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有力的举措,抓紧抓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

建立三级河长制 确保责任落实

南川区境内有大小河流56条,总流域面积2686平方公里。“自然生态是南川最核心的竞争力、最靓丽的名片。”南川区委班子思路清晰,水资源是南川生态资源的核心要素,是加强生态保护的重点。

在此共识下,该区将推行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迅速推进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

首先,按照所有河库层层有人抓、段段有人管的原则,该区建立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全区2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由25名区领导担任区级河流河长,25个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区级河流副河长;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河长、副河长;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村级河长。

其次,明确目标任务。根据方案,该区明确了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区重要河库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实现河畅、水清、坡绿、岸美,全区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方案还对27条区级河流河长、副河长及具体负责部门的责任进行了划分,确保“一河一长”切实担起责任,避免出现责任空转虚化现象。

南川区区长张兴益表示,全面推行河长制,就是要彻底整治水环境问题,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生态利益落实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让金山大地坡绿岸美、鱼游人欢、美景如画。

摸清家底 精准发力

推行河长制的前提是,摸清全区河库“家底”。

3月,南川区对全区河库启动了全面摸排,对辖区每条河流、每个河库的“健康状况”进行综合研判,做了一个全面体检。在此基础上,建立河库目录,分层分级分年度制定了详细的管护计划和措施,明确治理目标,划定管护范围。

根据摸底的情况,南川区按照河流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综合管护,做到“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提升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对于生态良好的河库,突出预防和保护措施,特别是加大了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实施防护林植造、湿地保护修复等生态工程,构建绿色生态廊道。对城区水域,处理好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突出生态休闲功能,形成“一城碧水、满目青山”的城市景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覆盖到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

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库,强化水功能区管理,采取主河与支流同步治理、专项整治与生态修复协调并进、环境监管与行政执法双管齐下等综合措施,开展河库整治专项行动,对河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争水体质量短期有改善、长期可持续。“这也是我们治理的重点。”南川区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南川区将河流治理与环保督察问题相结合,盯准难点、痛点,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并将“一河两岸”纳入共同保护范围,通过水陆统筹、联防联控,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同时,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为此,南川区加强对“一河一站”的监测巡察,确保河长信息、河库水质情况全面公开透明,为群众监督奠定基础。

“一河一警” 差异化考核

花拳绣腿不能治河,治河要靠真抓实干。

南川区明确,“一河一警”严执法,“一河一标”强考核,通过执法监督,强化考核,确保责任落实。

在建立三级责任体系的同时,南川区健全了过程管理制度,明确建立河长会议制度,总河长、副总河长半年召开一次河长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会议,研究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级河流河长建立每月巡查制度,建立信息共享与发布制度,责任单位信息资源、监测成果等实现共享,定期通报河库管理保护情况。建立督查巡察制度,动态跟踪河长履职情况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南川区明确建立了“一河一警”制度,通过公安、环保、水利执法人员组成的综合执法“水警”来加强河流执法,像警察保护群众生命一样,保护水环境。

作为责任落实的“紧箍咒”,南川区明确必须“一河一标”,根据不同河库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差异化的考核实施方案。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到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纳入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区级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且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同时,健全环保责任追究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把水资源利用和水环境保护情况纳入审计内容,为落实责任、问责追责提供依据。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无论是否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严格问责追责。(张亚飞 图片由南川区水利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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