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田大虎降级处分……”近日,奉节县纪委监察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胡军在该县羊市镇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上,现场宣读对该镇党委书记田大虎同志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处分决定。
话音刚落,现场陷入沉寂。“看着本镇的‘一把手’被当场处分,确实对我们形成了更强烈的震撼。”羊市镇一位干部表示。
现场“以案说纪”,这是奉节县纪委监察委的一种新做法,通过在被查当事人所在单位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并由当事人现场作出深刻检讨,以及现场剖析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当日,奉节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吴宗发在现场从违纪违法事实、廉政风险、处分影响等方面,深入剖析了田大虎违纪案例,并解读了《刑法》《储蓄管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条款,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下一步,奉节县纪委监察委将把到违纪违法人员所在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作为一项常态化举措,通过“以案说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记者 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