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四好农村路”建设,丰都县政府近日正式印发了《丰都县“四好农村路”实施细则》。该细则从机构及责任、任务及原则、技术标准及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督查考核办法等方面对“四好农村路”的具体实施过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为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全面摸排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村村通畅路、一社一道路、社社连通路、户户人行路”原则,遵循“农户参与、村社讨论、乡镇申报、交委审定”程序,规划从2018至2020年实施完成“四好农村路”1618公里,坚持“四个优先”原则合理安排项目。
对严格公开招标、资金要素保障、前期手续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群众参与及义务监督等重点领域进行了全面、规范的明确,最终形成一个层次较为清晰、内容比较全面的实施细则。
坚持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创新采用社企合作养护、协会养护、承包养护、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新型养护模式,努力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采取以奖代补激励机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与来年“四好农村路”项目安排和补助资金直接挂钩。(冯超、谢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