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十年,昔日剑拔弩张的张某与前妻,终于握手言和。
让人欣慰的一幕,发生在两个月前的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街道司法所。
十年前,张某与前妻协议离婚,当时同意将单位分配的一处住房,给女方居住。然而,没过多久,张某又心生悔意,认为房子是单位所分集体房,理应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自己应该享有应得的一份。
于是,张某经常找上门向前妻索要房屋产权或给予补偿款,前妻则以离婚时房屋归属权已协议清楚,不存在争议等理由,拒绝了张某的要求。恼怒的张某不肯罢休,双方矛盾日益激化,随时可能大打出手。
街道司法所在接到张某的调解申请后,立即对当事人情况展开调查,并分别和矛盾双方沟通谈话。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谁也不肯让步,多次调解无果,调处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激化,司法所另辟蹊径,联合辖区派出所,共同商讨调解方案。分析双方不同的性格及心理特点,抓住双方都有解决此事的决心和诚意的有利因素,司法所和派出所从“情、理、法”三字入手,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依法办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三种方案,供双方协商决定。
通过“入情入理、情理交融”的耐心调解与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房屋拆迁前,一直由女方居住,待日后拆迁分房时,平均分配房屋。
“今年10月,看着双方握手言和,释然一笑, 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也终于松了一口气。”11月26日,街道司法所所长王琳提起这桩圆满解决的“家务事”时,依然兴奋不已。
“矛盾纠纷,特别是家庭矛盾纠纷,多是鸡毛蒜皮的‘家务事’,夹杂着许多情感方面的因素。如果生搬硬套地光讲法,可能会适得其反,激化双方的矛盾。司法所从亲情、友情、人情、伦理道德入手,将情与理、情与法相互交融,在调解中循循善诱,打开当事双方的心结,能够更好地促成双方的谅解和好。”2005年来到街道司法所,已经有8年调处经验的王琳告诉记者。
除此之外,街道确立了“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调解工作就像消防队员灭火,扑灭了明火,还须清理火点,以免死灰复燃。”王琳说,在具体工作中,司法所注重强化预防功能,完善工作例会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回访机制,提升调解人员的调解技巧,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保证矛盾处于可控状态;在下辖7个社区均成立了社区普法学校,让律师走进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强化居民的法制意识,努力实现一般纠纷的调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不出社区。
近年来,铜陵路街道每年处理各类纠纷近百起,民事纠纷摸排率100%、调处率100%、成功率达97%以上。街道多年没有发生一起因民间纠纷调处或调处不当引起越级上访、群体性械斗、非正常死亡事件、民转刑案件,没有发生一起纠纷调处不及时导致纠纷扩大事件,做到了一般纠纷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社区治安状况良好、居民群众安居乐业。
编辑:何西 责任编辑:田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