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网讯:“水泥一吨320元,人工每人一天120元……”近日,在巴南区石滩镇天台村,上个月天台村后沟组3公里水泥人行便道的详细财务支出表,被公示在了村务公示栏里,供所有村民监督。村民陈善道高兴地说,“这种形式好呀,我们社员都知道了工程款的开支情况。”
“这是石滩镇推行村级阳光财务,使村级财务收支透明化的一个重要举措。”石滩镇人大主席熊维才介绍,为了使村级财政透明化,让群众明白每一分钱的去处,杜绝贪污腐败,从今年年初,石滩镇开始全面推进村级阳光财务。
“凡是群众关心的村务,都是我们公开的对象。”熊维才表示,在村级阳光财务制度的推行中,每个村都明确了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采取“一般公开”与“重点公开”相结合方式。确定每季度次月的15日为全镇统一的村(社区)务公开日,按期公开上季度工作情况,对重大事项的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根据进度实时公开。
而对群众特别关心的重大财务收支、重要政策落实等事项,将注重实效,根据情况随时予以公开,确保了群众随时都能看到公开内容,实现了“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向“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的转变。
在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石滩镇完善了存取款审批操作流程,规范了做账时间和票据标准,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同时聘请10名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还坚持实用便民原则,利用固定公开栏、院坝会、村村通广播等多样化方式公开,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便捷地掌握公开内容。
群众对村(社区)务公开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镇监督委员会或人大代表监督员反映;并向镇“两委”提出,“两委”在10日内予以答复。对确有问题的,及时依法处理,并重新公布。
“村级阳光财务的实施,不仅使各项工作推进更加顺利,还融洽了干群间的关系。”熊维才说,自推行该制度以来,今年,全镇各村社无一例群众反映干部财务问题的信访案件发生。近期,在对全镇5个村社区的财务公开工作自查中,群众评测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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