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今日,我市各中小学校迎来猴年新学期开学。近日,重庆市教委发布四条禁令,要求各中小学认真执行,确保春季顺利开学。
一是严禁幼儿园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园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二是禁止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乱收费,一律不得收取择校费,民办中小学不得提前招生收费。三是严禁普通高中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按分数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学费不得跨期或三年一次性收取。四是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收费,不得以专升本、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等为名违规收费。
编辑:豆豆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