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甘肃力争5年实现中小学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

2015-10-26 11:55:10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冲碑忠

甘肃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优质校长教师资源共享、均衡配置。

意见规定,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两届或任满8年的均应交流。交流教师的比例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各类名优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30%。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的经历将作为晋职晋级的必备条件。

甘肃要求,各市(州)、县(区)政府要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体系,并作为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的重要指标。

编辑:豆豆 责任编辑:颜劲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