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可能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应保尽保,进一步提升教职工校(园)方责任保险的投保率,日前,青海省制定出台《青海省教育行业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办法》。
青海明确规定,全省范围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都应该为学生投保校(园)方责任保险(含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同时为教职工投保校(园)方责任保险。其中,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幼儿)保险费为每生每年7元,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保险费为每生每年10元,教职工每人每年保险费为50元。保险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由政府财政给予帮助,统一交由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投保。
截至目前,青海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参加校(园)方责任保险的学生(幼儿)达93.23万人,占全省应参保学生(幼儿)的88.8%;参加校(园)方责任保险的教职工达到5.26万人,占全省应参保教职工的75.43%。
编辑:豆豆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