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波 钟发全)1月31日至2月6日,为进一步促进新教师专业化成长,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关于“新任教师培训”的相关要求,石柱县在县教师进修校举行全县中小学新教师集中培训。
开班典礼上,石柱县教委主任谭平以“履行职责使命,争当优秀教师”为主题作了开班演讲。
本次培训对象包括2013年下半年及2014年入伍的新教师(含“特岗”和公招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共151名新教师参培。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校本研训(在岗实践研修)两个阶段。课程设置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分为三个模块,即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
集中培训主要为通识培训,重在理论和方法。主要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教师专业标准、职业生涯规划、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有效教学理论与实践、教师教学技能(备课、上课、听课、评课等)、班主任工作方法与技能、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育科研方法等。
校本研训主要为在岗研修,重在实践与操作。由任职学校为每位新教师选派一位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教师为指导教师,采取师徒结对等方式,在强化新教师基本功训练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以课为本”的教育教学等上岗实践活动,帮助他们尽快实现“一年入格,三年成熟,六年成功”的培养目标。
所有参培新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集中培训任务,结合校本研训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由县继教中心组织人员深入各任职学校进行督查,学校考核),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县继教中心颁发合格证书,作为每个参培教师按期转正定级的基本依据。凡不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并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按有关文件规定,不予按期转正定级。
编辑:邹开平 胡燕磊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