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日报讯 通讯员张静报道
今年,伊州区把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放在首位,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共建美丽乡村。截至目前,已落实美丽乡村项目建设资金9.55亿元。
——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让群众参与决策。抽调72名党员干部组成6个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入户走访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各项决策符合群众意愿。多次组织专家查看乡村地形地貌,就格局规划、资源划定、水电路设施建设等问题听取专业意见,共同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让群众行动起来。在庭院经济发展上,尊重群众意愿,选定市场需求火、经济收益好、兼具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葡萄、大枣等产业。在环境美化过程中,抓好干线公路、休闲广场、环村林带、房前屋后等绿化建设工作。在生态环境整治中,以开展“五清”(清扫垃圾、清理柴草、清除粪堆、清除砂石、清理路障)、治理“五乱”(乱修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倒、乱拉乱接、乱贴乱画)、实现“五化”(村庄洁化、民居美化、路院硬化、渠道净化、四旁绿化)为目标,改造提升农村环境面貌。调动机关企事业干部3000多人参与集中清运垃圾、治理“乱堆乱放”、绘制文化墙等环境整改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12个市级示范村的建设规划和12个市级示范村、20个区级示范村串点成线或成片布点工作,形成一批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和精品区块。
——健全完善机制,调动群众自觉性。充实街道办事处环卫所人员,接管城市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确保不留死角。调配并依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和公岗等人员,成立乡(镇)环卫园林所。建立财政预算作保障投入机制,将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列入刚性预算。建立集宣传教育、责任划分、门前三包、奖惩明确为一体的保洁管护制度。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试点,成立物业公司。涉及违章建筑由农户自行拆除,沿街住户门前便道由政府提供材料、农户自行铺设等。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孙淑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