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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街道打造“四制一体”依法治理新模式

2015-12-04 14:42:52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陈斌 黄艳雯

龙岗街道地处龙岗区中心区域,辖区面积63.58平方公里,下辖12个社区,总人口53.88万,各类企业2659家。近年来,随着街道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社会步入转型期,社会管理任务繁重,管理形势日益严峻。突出表现在矛盾易发、多发;诉求多元化;协调处理难度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加之辖区紧邻龙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又与莞惠交界,流动人口多,信访工作压力倍增。

面对日益严峻的社会管理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龙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依法治理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一手抓经济,一手抓依法治理,双管齐下,不断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结合街道实际,探索出符合街道特色的依法治理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即:持续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保障机制;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链条健全、无缝衔接的法律服务机制;快捷便利、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机制,从而形成了龙岗街道“四制一体”的依法治理新体系。

持续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保障机制

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千头万绪,想要切实发挥工作效率和落实责任,一个持续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保障机制尤显重要。龙岗街道为此打造了一个从上到下的立体网络。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依法治街保障。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工作,成立了龙岗街道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具体负责全街道依法治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及时总结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开展工作。

成立法治机构,夯实依法治街基础。司法所加挂依法治理办牌子,由专人负责,并公开招聘了14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司法所。通过调研与实践相结合、审查与参与相结合、服务与监督相结合“三个结合” 为街道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撑。近三年,共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61份,审核各类合同2867份,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

注重实体建设,构建依法治街网络。自2009年起,建设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逐步扩大服务网络。目前,已建成以司法所为中心,联合巡回法庭、劳动仲裁庭、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律师事务所、信访诉求,覆盖12个社区,涵盖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特殊群体法律服务等内容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龙岗街道社区依法治理的重要手段。

推行“111”、“333”工程,构建大调解格局。即秉承一个理念,依靠三支队伍,延伸三级网络,创新三大机制,构建一个多元体系,形成一个大调解格局。一是构建调解网络。构建起“街道-社区-企业(行业、物业)”三级调解网络,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5个,调解工作室10个,调解小组675个。二是打造调解队伍。打造以司法所法律工作者为主导力量,街道妇联、劳动办、派出所、法庭等部门兼职调解员为重要力量,各社区、企业、物业、行业专兼职调解员为中坚力量组成的三支高效专业的调解队伍,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能力。三是完善调解机制。诉调对接机制高效快捷:与劳动仲裁庭确立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衔接机制,与巡回法庭共创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调解执行无缝衔接;诉前联调机制无缝衔接:依托四大平台及调解工作室,与相关部门建立非诉讼联调机制,共同化解矛盾;民间调解机制整体联动:为企业、行业调委会引入社工,实现社会各方整体联动,形成化解纠纷合力;信访评理机制化疑解难: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进行评理,在说道中化解积案要案。近三年,利用“大调解”格局共排查各类隐患13777宗,成功调处各类纠纷9396宗,受助群众达三万余人。

探索诉调对接模式,及时终结矛盾纠纷。在科学判断矛盾新形势、新走向的基础上,提前预警应对。2010年,司法所与巡回法庭共同创设了《龙岗区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操作规程》,率先实施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充分发挥司法、诉求、信访、大综管四大平台作用,形成平台受理—部门联调—制作协议—司法确认(仲裁置换)系列流程规范,实现矛盾调解执行无缝衔接。龙岗街道与巡回法庭共同创设的这一制度,比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早了一年,比《民事诉讼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法律规定早了两年。实践证明,这一模式在基层矛盾化解、及时定分止争中是必要、可行的。2010年以来,利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仲裁置换)制度,成功解决了多宗历史遗留案件、信访“骨头”案。

创造信访评理制度,有效解决历史积案。龙岗街道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大胆拓宽思路, 2013年成立“信访评理团”,制定了信访评理操作规程,由街道信访办和司法所主持,组织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等社会力量参与,在当事人双方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对诉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其是非曲直进行公开评判,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不和谐因素,最终达到有效迅速化解信访纠纷的目的。

完善联调联防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龙岗街道企业以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居多,量大、低端、生产不稳定,劳资纠纷多发,处理压力大。针对这一情况,龙岗街道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努力通过调解、协商的形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探索出了“三四五联防联调”模式,有效地预防和化解辖区劳资纠纷。即依托社区人民调委会、企业调解委员会,建立以社区、园区、厂区为主体的“三区”调委会联防机制,完善“小事预防,大事上报、联动解决”的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联动处置机制,搭建企业、工会、社区、区(街道)部门、社工“五方”联调平台,有效预防、控制、化解社区劳资矛盾,维护社区劳资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和谐。

实现部门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纠纷一触即发。司法所联合多方力量创新理念,探索了医患纠纷调处新路径,建立起“疏导有社工、维序有公安、咨询有专家、调解有律师、理赔有保险、诉讼有援助”的医患纠纷六层次调解新机制。

链条健全、无缝衔接的法律服务机制

点对点布阵,依法行政坚持不懈。为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行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派司法所律师在执法队、劳动办、信访办、安监办及出租屋等重点部门挂点,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街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败诉。

面对面服务,保驾护航街道中心工作。一是发挥专业优势,推动街道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二是穷尽法律手段,全方位服务街道中心工作。2013年以来,参与重大事项谈判155次,审核各类合同2867份,出具法律修改意见2561条,代理街道诉讼案件78宗。三是善于梳理总结,探索法律服务工作规范。

线对线联动,廉政教育常态化。与检察院共建检察联络室,邀请检察院到街道开展法治及廉政教育讲座,充分发挥检察院的廉政监督、案前指导、警示宣传功能,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大责任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

快捷便利、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机制

法律援助实现“四个零”。零距离申请援助:延伸法律援助申请点,建立起街道-社区-工业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使援助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充分体现 “离得近、喊得应”的便民效应。零等待受理案件:建立148法律咨询平台,全力打造接待来访-法律咨询-预约调解-制作文书-法律援助-申请仲裁(诉讼、确认)等一站式法律服务机制。零收费提供服务:对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内的案件,实行免费服务,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大范围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零障碍帮弱济困:推行电话预约援助、上门援助及异地协作援助机制,合理利用法律援助资源,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

群体性案件处置实现“六个快”。群体性纠纷具有较强的群体性、突发性、对抗性,波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处理不当极易造成维稳事件。针对该类案件特点,司法所逐步摸索,借力法律援助处理突发性群体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理”:快速受理法援申请,保障权利救济途径;“快派”:快速指派代理律师,保障权利依法行使;“快立”:快速代理仲裁立案,保障诉权得以实现;“快保”:快速申请财产保全,保障财产可供执行;“快调”:快速介入案件调解,保障快速平稳处置;“快结”:各种程序终结案件,实体权利得以享有。

社区矫正实现“五个一”。社区矫正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和措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龙岗街道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软件与硬件齐抓,管理与帮扶并重,通过建章立制、定期讨论、引入“五个一”特色教育等措施规范日常管理,帮助矫正人员回归社会。至今累计接收矫正人员130名,解除矫正71名,目前在矫59名,无一人脱管漏管,矫正回归率100%。

“四制一体”的良性运作,使街道化解矛盾能力进一步加强,辖区社会局面平稳可控,法律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得以保障。辖区居民尊法意识稳步转变,学法守法氛围日益浓厚;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援助,社会公平正义得以弘扬。街道法治环境的极大改善,推动了街道经济社会协调、科学、持续发展。

(陈斌 黄艳雯)

编辑:豆豆 责任编辑:颜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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