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更好地让困难群众得到救助,目前新疆已有95%的乡镇(街道)设立了“一站式”救助服务窗口。
据了解,去年5月1日实施的我国首部社会救助综合性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乡镇(街道)要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以解决困难人群不知如何获得救助的问题。为此,自治区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进行试点,在各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窗口,在接待困难群众救助时,有专人负责受理或者转办,实现了求助与救助的高效对接,形成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在取得经验后,2014年11月,自治区民政厅又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依托乡镇(街道)原有的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综合服务中心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受理或转办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今年6月,自治区又专门召开第一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统筹部署全疆社会救助工作,大力推进“一站式”救助服务。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区贫困程度相对较高、救助任务相对较重,为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一站式”救助服务窗口除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工作外,还须协助受理临时救助、“救急难”等救助工作,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须积极帮助申请人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确保困难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据悉,今年上半年自治区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共筹集40.53亿元用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困难群众冬季温暖工程,社会救助资金比去年同期增长10.2%,城乡低保提升、医疗兜底、困难群众冬季温暖、救急救难和农村困难家庭救助五项民生工程进展顺利。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