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随着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考核工作启动,绍兴94个乡镇(街道)同时拉开了美丽公路创建大幕。
启动仪式上,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郭剑彪高度肯定了绍兴市美丽公路创建的成效,并希望绍兴市农村公路要大力由“村村通”向“路路好”转变,为“美丽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是我省较早实现农村公路“村村通”的地区之一,农村公路总里程占该市公路总里程的91%。辖区内8962公里农村公路引领了农村大变样,带动农民生活大改善,特别是柯桥、诸暨等县(市、区)较早实施了农村公路等级提升,许多乡村魅力再现,农村公路不再是“晴天灰、雨天泥”、“小而窄”、“乱而差”的代名词,老百姓“身有所栖”而“心有所寄”。
适应新要求实现农村公路转型升级,是建设“美丽绍兴”决定性工程之一。今年8月28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考核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导,县、乡镇、社会、群众等共同参与的乡村公路共建共管共享机制。
“我们启动考核工作,就是为了实现绍兴全市农村公路整体‘蝶变’,‘地毯式’推进创建,实施统一考核,推动农村公路不断向美丽、向示范转变。”绍兴市公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在评分标准上看到,100分的总分共涉及路畅、桥安、景美、规范、惠民五大考核项目,路面有无龟裂、沉陷、杂物堆积,公路沿线有无违法建筑和违法广告牌,公路标志标牌是否完整规范,公路桥梁栏杆是否完好,绿化成活率有没有达到90%,群众是否满意等内容都要考评计分,每发现一处问题要扣0.5至10分不等,扣完为止。
而要想获得参评资格,首先得满足3个基本条件,除了要求乡村公路列入养护率、乡镇(街道)和村爱路护路乡(村)规民约制定率都要达到100%外,乡镇(街道)农村公路配套资金还不得低于省定标准等。
《方案》明确,考评得分70分(含)以上的为美丽乡村公路乡镇(街道),考评得分85分(含)以上的为示范乡镇(街道)。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美丽乡村公路乡镇(街道)达到80%以上、示范乡镇(街道)达到30%以上。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