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洛阳市召开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听取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集中研究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
今年,市财政争取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2.7亿元,主要用于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以及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学奖励。
日前,省编办下发了《关于公布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名单的通知》,明确全省100个镇为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其中我市有7个,分别为:孟津县麻屯镇、新安县铁门镇、宜阳县香鹿山镇、伊川县彭婆镇、嵩县车村镇、栾川县冷水镇、洛龙区李楼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尚朝阳在会议上强调,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抓住我市被确定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重要机遇,突出改革重点,大胆先行先试;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督导,严格奖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