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8日讯 近年来,灌云县针对乡镇基层纪委办案力量薄弱等县情实际,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办案意识,提高乡镇纪委执纪办案能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仅今年以来,全县已立查案件212件,其中乡镇纪委立查案122件,占全县立查案总数的57.55%。
一是清单式指标压担子。根据全县纪律审查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总要求,及时做好全县各乡镇案件查办任务分解工作,案件查办任务具体细化到每周、每个季度、每半年,并结合制定的案件质量考核方案,对办案基本要求、文书规范、案卷归档等内容,严格评分标准,实行量化考核。另外,县纪委严格落实案件查办工作“一月一通报”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乡镇纪委书记案件查办工作例会,实时掌握工作情况,交流办案经验,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
二是经常性培训提能力。按照《灌云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方案》的要求,从案件受理、初核、调查等环节,对各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纪委委员等纪检干部进行培训,并结合县对乡镇案件质量检查的有利时机,面对面、手把手的对案件查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各乡镇纪委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已先后邀请省市纪委专家开展专场培训3场,组织开展“走出去”培训1批次。
三是包片式指导强效能。实行由县纪委常委包片、各业务室对接乡镇纪委抓办案的工作制度,要求各镇纪委书记在处理信访问题和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做到主动联系、主动汇报;同时由各包片常委及业务部门主动“上门”,对乡镇自办的案件的调查程序、办案措施、办案纪律和办案结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协调和督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是常态化约谈促履职。针对少数乡镇纪委案件查处工作不力甚至“怕红脸”、不想办案和不敢办案等问题,由县纪委书记和分管案件副书记逐个约谈各乡镇纪委书记,明确指出乡镇纪委存在的案件查办工作方面问题,帮助其分析主客观原因,督促其认真纠正整改;而对其中整改情况不好或不到位的乡镇纪委书记,严格按出台的《灌云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厉问责。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