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称整修道路受阻拦 村委会起诉村民
村委会在对村内道路整修时,与裴某、董某夫妻二人达成口头协议,但在村委会对该道路重新整修时,裴某夫妇却突然反悔,进行阻拦。村委会于是将裴某夫妇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裴某夫妇排除妨害。
某村委会称,2001年4月,村委会对村内道路调直、拓宽并铺设柏油路面,裴某夫妇宅院南端院墙、厕所等建筑对调直街道造成妨碍。经协商,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村委会将裴某夫妇南院墙、厕所和太阳能拆除,并为裴某夫妇重新建墙、太阳能和厕所。此后,村委会履行了义务,裴某夫妇门前的道路也修建完成。
2015年5月,村委会准备对涉诉道路重新进行整修,但遭到了裴某夫妇的阻拦。对此,裴某夫妇称,他们跟村委会之间就整修道路占地问题达成过口头协议,村委会承诺对他们进行补偿。如果村委会不对被告进行补偿,他们不同意整修道路。
法院经审理认为,裴某夫妇阻拦村委会整修道路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判决村委会对裴某夫妇宅院南侧道路进行整修时,裴某夫妇不得阻拦。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