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被追责。”荥阳市环保局局长宋秋忠说,荥阳大气污染防治建立了责任台账,各乡镇办递交了“承诺书”,立下“军令状”。近日出台“荥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以严格追责倒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台阶。
为确保各项目标和措施落到实处,该市还成立以督查办牵头,抽调20名后备干部组成的专项督导组和纪检、检察牵头的责任追究组,不定期对全市采石场、建筑工地、露天烧烤场所等行业进行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次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约谈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包领导,并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经约谈、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后仍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包领导给予停职、免职处理或责令辞职;构成违纪的,追究党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荥阳市每周对各乡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在周考核排名中倒数第一的,在全市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正职降为副职,分管副职免职;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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