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记者 包力
因被市民和媒体质疑为辖区内一肉菜市场充当保护伞,原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执法队队长(副处级)夏青山被福田区纪委带走调查,后被查实其与该事件无关后,其自曝自己收受两名请托人的贿款59.5万元,为二人谋取利益。昨日,夏青山涉嫌受贿罪在盐田区人民法院过堂受审,面对检方的指控,夏青山当庭表示认罪。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59.5万元贿赂
据检方指控,2012年2月至2014年7月,夏青山担任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执法队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陈某禄、张某峰谋取利益,并收受陈某禄、张某峰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9.5万元。
2012年2月至2014年7月期间,夏青山接受辖区内一商铺经营者陈某禄(另案处理)的请托,利用其负责华强北片区城市管理市容秩序和土地查违的职务便利,为陈某禄顺利经营商铺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陈某禄按月给予夏青山好处费共计人民币53.5万元。
2014年4月,夏青山接受深圳市华强电子世界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峰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该公司违规扩建商铺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张某峰送给夏青山好处费现金人民币6万元。
私下出主意帮人逃避执法
针对检方的指控,夏青山当庭表示认罪,并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没有异议。
但夏青山指出,陈某禄的商铺问题在其上任之前就已经存在,属于历史遗留问题。“2011年的时候,他曾经改造过展位,因为用了钢结构等问题,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勒令拆除。”据夏青山和陈某禄的供述,此后,夏青山给其提出两点建议,让其使用简易拼板方式搭建,并且在晚上施工,之后陈某禄的确顺利改造展位,执法队也没有再找他麻烦。直至夏青山案发后,相关部门才于去年11月将其展位的违法构筑物拆除。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双方争执焦点在于陈某禄究竟给了夏青山多少钱。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夏青山和陈某禄对于该项数额均曾有更改供述的情况,根据陈某禄的供述,除展位在改造期间没挣钱时没有给夏青山送钱外,其余时间,他按照每个月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数额,以现金方式拿给夏青山,合计53.5万元。但夏青山的辩护律师认为,陈某禄的供词前后差异较大,且事发时间较久,已经无法证实确切数额,因此该项存在异议。
案发后已全部退赃
据检方查明,案发后,夏青山已主动退缴涉案赃款人民币59.5万。其中,大部分由其前妻杨某敏代为退赃,据杨某敏称,自己于2010年与夏青山离婚,2014年时,自己因罹患乳腺癌,没有现金买药,曾向夏青山要钱。“当时夏青山给了我3万元现金,说自己收了张某峰6万元一直想退,我急着用钱就先给了我3万元。”
而据检方出示的证据,2014年8月,有媒体报道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汽车大院菜市场背后有保护伞,市场内秩序混乱,矛头直指夏青山。随后,福田区纪委收到匿名举报信,称夏青山与该市场老板有利益关系。随后,福田区纪委查到夏青山银行账户内每月都有固定汇入款项,因此到夏青山办公室让其配合调查。
但调查结果显示,夏青山与该市场并没有关系。“当时办案人员还说我不老实,之后又让我想想还有什么问题要交代。”夏青山说,次日上午,在纪委工作人员的思想动员下,自己主动交代了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检方称,夏青山交代的犯罪事实属纪委没有掌握的犯罪线索,应认定为自首。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