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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落实到位—— 摊贩自治,马路菜场变“墙上菜场”

2015-07-06 09:56:51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SystemMaster

“墙上菜场”环境整洁多了。黄勇娣摄

在华山医院大门对面,大小商铺“跨门经营”现象消失了,商家纷纷觉得“清爽了”;
在玉屏南路两侧,店主们每天都把自家垃圾收拾好,等着环卫师傅上门来收集……
改变的背后,是“自律自治”在发挥作用。《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已实施三个多月。这几天,本市绿化市容部门、市文明办、市民巡访团等在全市展开巡查,发现了基层市容环境治理“自律”方面不少创新做法。重庆南路26弄的“马路菜场变形记”,更是让大家眼前一亮。
走进狭窄的重庆南路26弄,你肯定会被这里新的卖菜方式吸引:路边墙上,装了一个个可收纳菜架,上面摆放着番茄、黄瓜、青菜等各种蔬菜;居民问一声“番茄几钿一斤”,旁边挂着工作牌的菜贩马上应声过来……
“墙上菜场”基本不占什么空间;收市后,一块块菜架收起来,就是一块块漂亮的文化宣传牌。正在卖菜的朱师傅告诉记者,自己原先是这里的马路菜场摊贩,在脏乱差环境中卖菜多年。环境整治后,大部分摊贩被清理一空,但他和另外3位摊主一同被保留下来。不过,卖菜方式不一样了:必须挂牌上岗,每天卖菜时间限定在上午6:00—9:00,卖菜过程中和收摊后,必须保证周边环境整洁。虽然受到约束,但他还是喜滋滋:销量不错,而且不用交摊位费。
重庆南路26弄的无序设摊现象,曾是瑞金二路街道的老大难问题。大量的流动菜贩,噪音、气味和垃圾严重扰民。但因为周边没有正规菜场,而且马路菜场菜价便宜,居民生活有实际需求。
如何平衡市容环境与居民利益?街道召开“民情气象员”会议,征求居民代表对区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绝大多数居民代表认为:不能简单取缔,而要堵疏结合,保留部分摊位,方便居民买菜。
哪些摊主可以留下来?并不由管理部门说了算。街道适时组建了弄管会,在听取百姓意见基础上,弄管会对原有8家固定摊位进行了规范,同时建议保留4家服务态度好、价格公道、不短斤缺两的流动摊贩,作为对固定摊位的补充。朱师傅成为被保留的4家摊贩之一。
菜场的长效管理,充分发挥了弄管会和摊贩的主体作用。在居民区党总支指导下,弄管会制订了《临时菜摊点自治公约》、《四定管理规定》(即定户数、定品种、定时间、定点位)等管理制度,每月召开例会,管理考核评比。每名摊贩,则被要求在环境卫生等方面严格自律。
其实,探索责任区责任人的自律自治,正是新实施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核心内容之一。
据介绍,管理办法首次通过立法,明确了包括街面商家在内的责任区责任人的六方面责任要求,除了保持市容整洁、环境卫生整洁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维护的三方面责任要求,还增加了清扫门前积雪残冰、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和不跨门经营三项要求。
那么街面商家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动力何在?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关键是要找到利益平衡机制,让环境治理与责任区责任人的利益挂钩。比如,在街面商家中推行垃圾上门收集,是为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而有了整洁的环境,顾客也会更愿意来消费。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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