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开始实施。至此,美丽乡村不再是个模糊概念,而有了一套量化指标明确的标准。比如,村域内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为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超过80%;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数比例不得低于70%等。
笔者认为,要建好美丽乡村,首先应严控工业污染下乡。农村是国家生态环境系统的大后方,同时也是环保最薄弱的地方。有个简单的例子,某省环保系统受理的信访投诉案件中,一半以上发生在农村。这其中除了生活污染,工业污染也占到相当的比例。
时下,工业污染最严重的农村地区,恰恰是最迫切需要发展的地方。一些带来短期财源和就业机会的污染企业在城里碰壁后,被一些经济较落后地区所接纳,这导致一些农村陷入“先发展后治理”的怪圈。而工业污染下乡不仅直接污染农村自然环境,还容易引起多种衍生环境问题,严重影响基层的和谐稳定。
笔者认为,严控农村工业污染,需要政府发力。
一方面,政府要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实行污染集中控制与治理,消除监管真空地带。
另一方面,政府要通过经济杠杆,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生态经济,创建生态企业。对没有排污设施的小微企业,可通过股份制方式建立统一的污水处理设施;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防止“十五小”死灰复燃。
编辑:微知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