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4月17日讯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山东省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有效期为2年。办法规定,公交企业购置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在获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将按照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的60%再给予省级补贴,突破了之前没有省级补贴的现状,购置一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最高可获补20万元。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广播《山东新闻》报道,除对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超级电容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补贴外,还充分考虑到山东实际,继续对全省各市本级公共交通企业和单位购买使用单价20万元及以上车型的天然气城市公交车给予每辆3万元的省级补贴。
(来源:齐鲁网)
编辑:微知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