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6月25日16时讯 6月22日,记者从江津区农经站了解到,近日,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开展了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下简称“国家示范社”)第二次监测工作。经审定,江津区10个农民合作社全部监测合格,被授予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国家示范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成立,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示范社每2年评定一次,并实行动态监测制度,每2年开展一次监测。对监测合格的国家示范社,农业农村部将发文确认并公布;对监测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国家示范社资格,从国家示范社名录中删除。
此次江津区获评国家示范社的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是:唐角柑橘专业合作社、太玉柑橘专业合作社、富威养鱼专业合作社、九泽花椒专业合作社、顺杨鱼养殖专业合作社、蜀津橄榄种植股份合作社、照杰黄豆专业合作社、恒和柑橘专业合作社、泽贵竹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天丰花椒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