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网5月2日讯(记者 李皓 实习记者 汪坤玉 通讯员 张玲妮)现状不明、责权不清、布局不合理、监管手段不足……今日,记者从区水务局获悉,我区已启动第二次入河排污口普查工作,此次普查工作将覆盖至村级,我区部分入河排污口存在的上述情况将在清查后得到全面改善。
据了解,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我区已于此前完成镇级入河排污口普查工作,共清理出入河排污口155处,其中规模化以上入河排污口47个。
我区第二次入河排污口普查工作,是根据国家、重庆市《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排污口普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启动的,此次旨在全面摸清全区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了解入河排污口数量、分布、废污水排放量、排放去向、运行管理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名录库和档案信息。
此次调查的入河排污口,包括全区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江河、湖泊(含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域)等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排污口,包括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入河排污口;以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为重点,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同步调查。
调查工作时间为2018年2月1日至10月31日,3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名录库筛查和清查建库,并确定试点调查对象,5月底前完成试点调查对象入户调查,6月底前完成试点调查报告;6-10月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调查,11月完成入河排污口调查报告。
我区将通过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手段等方式,按照全区统筹、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工作原则广泛发动宣传,经过专业调查培训、资料收集、档案查询、现场勘查、实地调查询问、电话咨询、信息交流等方式掌握情况之后,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成果提高调查效率。同时,对普查的每个环节实施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对填报的普查信息严格把关、层层审核,并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资料等行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