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长水)近日,记者从忠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即日起,我县启动以“绿色忠州、美在我家”为主题的寻找“最美阳台”“优美庭院”活动。
据了解,此次参评的条件是:忠县城镇范围内所有已建成房屋业主或单位的独立阳台、庭院(屋顶)绿化。参评单位主要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筑的阳台、庭院(屋顶)绿化,且申报的庭院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屋顶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阳台绿化覆盖率不少于35%;参评个人主要指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居住建筑阳台、庭院(屋顶)绿化,且申报的庭院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屋顶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阳台绿化覆盖率不少于30%。以违章建筑物为载体的绿化不予申报受理。
此次活动评审将经过首轮遴选、审核确认、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四个环节,持续到今年12月底结束。最终评选出“最美阳台”“优美庭院”,其中一等奖两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10名,分别奖励价值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的园林花卉奖品。同时,评选出最具创意阳台奖和最高人气阳台奖各1名,奖励价值500元的园林花卉奖品。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前往县城市管理局绿化管理科咨询、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