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林平 李永清)高层次人才来忠县创业,可享受创业启动资金,还可获得最高50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近日,我县出台《关于促进高层次人才来忠县创业若干优惠政策》,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忠县创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这项政策主要适用于来我县创办新能源、医药、智能装备、资源加工以及大数据、物联网、文化、旅游、电竞、金融等行业企业的“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重点学术学科带头人等国家级、省部级高端人才,以及取得博士学位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中国500强企业等单位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研究的高层次人才。
上述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我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项目申报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项目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等。
这项优惠政策主要涉及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和激励、贷款贴息、税收贡献奖、研发补贴、租金优惠等方面,并明确了具体标准。企业当年实缴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至2000万元、2000万元至3000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企业年产值达到企业总投资额的2倍及以上,政府投资所占股份的增值部分折算成股权的50%奖励给高层次人才。按照企业本年实际发生的研发经费的2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自用的免3年租金;租赁其他办公用房或厂房自用的,采取“先租后补”方式给予租金补贴,补贴额不超过同期实际发生的租金额度,每年不超过30万元,补贴期3年。县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80%,每年贴息额不超过100万元,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优惠政策还涉及税费奖励、高层次人才工资薪金补助、住房补贴等多个方面。此外,对于高层次人才在我县实施的项目,若在全国同行业领先、市场前景好、特别重大,我县将按“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予以重点支持。
不仅高层次人才来忠县可享受优惠政策,为忠县引入人才的中介组织还可获奖。政策规定,中介组织引进高层次人才到忠县,待项目投产后,根据企业当年实缴注册资本金情况,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引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