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忠县优化企业投资审批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细则》明确提出,将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时限压缩到50个自然日。
《细则》提出,企业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保留土地供应、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5个主要办理环节,实行各环节牵头部门首问负责制。其中,土地供应环节在4个自然日内完成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环节在20个自然日内完成办理,初步设计审批环节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环节在6个自然日内完成办理,施工许可审批环节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办理。
据了解,《细则》适用于在我县投资建设的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所有企业(含房地产)投资项目。县级权限核准的项目在用地阶段增加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环节,用时15个自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