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记者从县政府办公室获悉,6月1日起,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整治城区经营性污水排放问题,对损害污水管网、未规范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未经许可的排污等行为进行整治和处罚。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解决城区洗车业、较大和大型餐饮企业、医疗业、工业、酒店业、建筑业、农贸市场业等行业污水不规范不达标排放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截污优先的原则,对污水未规范未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相关行业排水户进行整治,达到污水规范达标排放的目的。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堵塞、损毁、填埋盗窃城市污水管网的行为;擅自接、改、占(跨)压城市污水管网的行为;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放腐蚀性、放射性、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垃圾、废渣及其他杂物的行为;直接向污水管网加压排污的行为;工业、医疗污水纳管未设置检测井和未在检测井内设置闸阀门、控制装置及重点排水户未安装实时在线水量、水质监控仪表的行为;餐饮类污水未经油水分离处理和烟道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的行为;洗车类污水未经沉淀隔油处理直接排放的行为;建设工地未设置沉淀池,工地出水未经有效沉淀直接排入污水管网的行为;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擅自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放污水的行为;擅自变更排污内容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