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有关模范帮扶礼遇精神,制定了《永安街道模范帮扶礼遇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据悉,《制度》明确了帮扶礼遇对象包括居住、生活或工作在永安街道,家庭生活符合困难人员帮扶救助条件的历届国家、市、县级各类模范,帮扶对象为道德模范(或直系遗属)中生活困难者。而生活困难的具体界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身患重大疾病或严重伤残、医疗费用支出巨大造成生活困难的;因道德模范去世,家庭生活困难的;遭遇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提供帮助的。
《制度》规定,帮扶礼遇程序是:由街道创文办委统筹管理,道德模范提交帮扶申请材料,由属地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至街道文明办。街道文明办在收到帮扶申请材料后,向帮扶对象所在地和单位进一步核实情况,核实后,根据申请人意见制定适当帮扶方式。将拟帮扶对象名单和帮扶方式,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街道文明办将帮扶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