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财政局、县教委联合下达2018年春季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702万元,专项用于保障普惠性幼儿园的正常运转、设备设施添置及办园条件改善、园舍租金、教师培训等支出,严禁用于土建项目和偿还债务支出。
县财政局、县教委要求,相关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