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村(社区)自治机制改革,奉节县落实“四民”措施,构建更具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一是村务民管。建立健全民主听证制度、票决制度、民主协商制度。对涉及村务和村民切身利益、矛盾又比较突出的事项,召开村务民主听证会、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坚持每月定期召开村支两委联席会议,负责村级事务的决策和执行;积极培育红白理事会、清洁家园理事会、基础设施管护理事会等各类村级自治组织,形成“统筹+协调+监督”运行机制。
二是村事民定。出台《关于建立村(社区)协商民主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县各村全面推进民主协商制度,明确协商范围、协商内容、协商主体、协商程序、成果运用、工作要求等,制定协商清单,并纳入全县每季度基层组织建设督查工作重要内容、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三是村情民知。采取“6+1”公开模式,即在390个村(社区),落实一封公开信、一个公开栏、一份便民服务手册、一张监督举报卡、一套自办广播和一个微信群,试点推行有线电视村务公开,重点做到“五个规范”、“一个满意”,即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间和监督方式规范,公开的效果达到群众满意;建立村务公开意见登记簿,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村民对公开事项有意见的,村民委员会应限时核实和答复。
四是村官民选。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民主选举出村民代表,每个村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名;同时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3—5名热爱集体、公道正派、具备一定文化知识和参政能力的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对村务和村级财务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