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奉节交委将采取“四措施”推进全县港口码头规范提升工作,实现到2018年底,彻底消除非法码头,实现全县港口码头合法化、规范化,确保港口码头管理规范有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强化工作合力。完善港口建设审批管理联动机制,加强发改、交通、规划、工商、环保、国土、水利、海事、航道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作期限,确保全县港口码头科学、有序、稳定地开展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整治力度。进一步整合交通、国土、规划、环保、海事等部门执法力量,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和经营行为不合规范的港口码头,坚决取缔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小散乱及无证经营码头,不断提高辖区港口工程的整体效益。对拆除整治的港口码头,将按“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推进原址植树复绿工作,确保长江岸线的原貌恢复。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整合执法部门力量,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强化日常巡查,保持高压态势,严防非法码头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临时装卸作业及堆码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将组织对全县规范提升范畴的港口码头逐个、逐项进行检查与督办,加快码头规范工作进度。同时建立港口码头规范提升工作月报制度,县交委在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汇总工作月报送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开展工作情况督查,切实推进码头规范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