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奉节县财政局拨付资金1301万元,兑现落实2018年5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惠及16979户38060人。
据了解,2018年5月份全县33个乡镇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217户,21453人,应发放低保金64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4299户,共11613人,应发放低保金344万元。城市低保对象7762户16607人,应发放低保金652万元。
县财政局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管委会民政办必须将审批的《奉节县2018年5月农村低保资金发放花名册》分村进行张榜公布(7天以上),群众有检举的,应及时核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及时取消低保待遇。对挪用、挤占、平均分配低保金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管委会,财政将核减其低保金补助基数。同时要加强监督,确保低保金直接发放至受益对象银行账户,不能由村干部代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