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筹搬迁对象、统筹规划安置、统筹产业发展和统筹工作力量,因地制宜、大力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三年投入5.2亿元搬迁1.4万户4.2万人,其中贫困人口4900余户1.9万人,形成脱贫攻坚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互促进良好局面。
二是坚持贫困人口优先搬迁原则,实施差异化搬迁建房补助政策,实施25个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贫困村组整体搬迁,基本实现 “搬迁一村、脱贫销号一村”目标,兜底搬迁430户有意愿没能力困难户。
三是鼓励引导群众集中安置,统筹抓好房屋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合各类资金2.2亿元建成集中安置点连接路63.4公里、硬化安置区道路101.5公里、修建供水管网99.8公里、供电线路64.5公里,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孙淑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