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自2016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6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0元/月,发放城乡低保金6312万元,通过信息化手段运用,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机制,坚持审批前信息比对和定期全数据库人员信息比对,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
实行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衔接,提高医疗救助可及和可得程度,将248名因病致贫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医疗救助系统现有对象3.92万人。对救助对象、标准、程序作了规范,区、乡两级自9月起统一使用全市临时救助信息系统实施救助,全年实施临时救助4115户次1505万元。
全年下拨422.04万元救灾资金开展救灾工作,沙坝乡脉东社区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城区设立了7个标准城市避难场所,实现渝东南片区、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规范管理。(通讯员 龚涛)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孙淑培